原标题:排查经营贷 遏止炒房热
近日,网上流传一份某银行普惠部发出的《关于开展普惠抵押类贷款信息及流向核查的通知》。通知显示,为防范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根据监管机构的专项核查要求,对去年5月1日以后发放的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口径贷款进行核查。
记者联系多家银行确认,深圳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日前召集多家商业银行开会,要求排查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各家银行已积极行动,开展多种方式排查违规经营贷。
据悉,此次核查包括贷款发放时抵押物过户时间与贷款申请时间间隔是否短于8个月;贷款发放前、后3个月,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是否有新增房产。
这也是自去年4月以来,深圳第二次排查经营贷炒房。去年4月20日,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对信贷资金是否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全面排查,原则上要求向银行申请经营贷时,借款人用做抵押的房产,持有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当时通报的调查显示,未发现刚注册企业即申请经营贷的情况;未发现支小再贷款信贷资金通过房产抵押经营贷形式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日前,多家银行对记者表示,已收到排查通知并着手实施。
光大银行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徐珊珊告诉记者,近年对经营贷、消费贷的检查,已经成为银行的常规动作。徐珊珊说道:“已经召开会议部署排查,全面监控资金流向,对贷款资金的监控是全流程的。办理经营贷的客户,需要满足如企业存续期在1年以上、客户不能短期持股、房产证持有时间必须超过6个月等要求,同时也会对该企业的真实流水情况、贷款资金用途、企业需要资金额度等情况进行排查。贷中和贷后也会持续跟进审核,穿透了解资金流向。对于正常需要资金的企业,依然按规定放款,不存在因噎废食、效率降低的问题,真正落实银行扶持小微的普惠责任。”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消费金融部副总经理范宝铭接受采访时表示,最终排查结果还没出来。如果有经营贷资金进入楼市的情况,银行一定会按照规定要求企业提前还款。在审查环节,中行深圳分行还配备双人审查,避免出现道德风险;贷后会对每笔贷款的资金流向进行监控,包括借款人、配偶、担保人等相关方的新增贷款、新增房产等动向。
交通银行普惠部副总经理徐宏庆也指出,办理普惠经营类贷款时,贷前认真核实普惠小微企业经营真实性、贷中严把贷款资金使用和支付、贷后通过各种手段追踪来监控贷款资金的流向;同时,银行也在不断加大贷款资金流向的行内监测和跨行协查,提高运用大数据手段监控资金流向的能力。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责任编辑:DF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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