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支花生油支票济阳县济阳镇农村信用社
我的支票什么时候能发过来济阳县济阳镇农村信用社发支票现金100000元
支票是不会发过来或发过去的,支票是开票人开出后送过去,或有人过来拿。
同城票据交换地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一切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自2007年6月25日起支票实现了全国通用,异城之间也可使用支票进行支付,结算。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2、支票提示付款期为十天(从签发支票的当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顺延)。
3、支票签发的日期、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有误,可以划线更正,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
4、支票发生遗失,可以向付款银行申请挂失止付;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
5、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将支票做退票处理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6、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第一百二十五条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于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14号)“第(一)实施处罚的主体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欠账不符的支票的出票人的行政处罚。《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239条规定停止执行。”
如何区分票据关系和票据基础关系?
答:比如甲和乙进行买卖 签定了买卖合同 甲向乙签发1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 甲乙的买卖合同行为就是票据的基础关系 而甲作为出票人与乙持票人之间的这层关系就属于票据关系 两个关系是独立的
应付票据属于长期负债么?
答:1.短期负债。2. 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3. 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其特点是,在一张凭证内可以连续登记相同性质的经济业务,随时结出累计数...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什么意思
答:怎么没分啊? 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首先你得明白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就是说,甲跟乙做生意,甲在A银行开户,于是A银行就动员甲不要直接付款,用承兑付款(大部分行业是能够接受银票付款的),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在A银行,由A对乙承诺,在该银票到...